关于敦促江西都昌籍非法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限期回国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江西都昌县公安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今年以来,多次敦促都昌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都昌籍非法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包括在缅北从事涉诈及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都昌籍非法滞留缅北违法犯罪人员必须在2021年11月16日前全部回国,严禁私自闯关偷渡,必须在回国前的3天主动联系驻云南工作组、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报备。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都昌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回国,争取从宽处理。凡是拒不接受劝返且仍然滞留缅北的人员和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严厉措施依法打击,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自本通告发布后,对期限内未回国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网上追逃。2、依法查处其偷越国(边)境或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及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深挖余罪,从严从快处理。
3、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建议运营商对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暂时封号;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手机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4、凡是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人员,依法申请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对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函询调查时从严把关、严格审查。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都昌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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